Montag, 7. Januar 2008

大城市的生与死 (p.s.蓝莓之夜)

我没有想到简雅各布斯的《美国大城市的生与死》读起来会是那么的有趣。对拒绝照顾人性和生活现实,纸上谈兵式的空想城市规划宣战,简向理论和权威的挑战让我想起了可能是罗素津津乐道的笑话:亚里士多德一直坚信男人的牙齿要比女人的多,因为他不愿意亲自去数一数。

怎么样的街道和社区才是理想的?这个问题看似简单,却很容易陷入危险的却符合正常浪漫想象的陷阱。漂亮的房子?整齐的道路?草坪?鲜花?简提出了似乎很容易因美好愿望冲昏头脑而被遗忘的根本要素:安全。如何确保安全?公私地域分明,小规模私人商店,咖啡馆或酒吧,恰当的照明,最重要的是,街道的监管者。城市设计往往忽略人的一种基本爱好:互相观察。我突然想起老强说过的一句非常有道理的话,他说,在小城市看景,在大城市看人。街道和社区的安全不在于警察或者保安的努力,而在于居住者们自己的监视,对人对街道的观察。

我的脑中开始回顾身边的例子。1.R家里的楼下和其他香港的住宅一样,总有一个管理员“管理”着进进出出的人们。在几个轮班的管理员中,有一个资历较老,所以居民会和他以及他的老婆适当的聊天(甚至聊我有没有开学,是不是要去旅行之类)。另一个从来不说话,从来不笑,从来不给我们开外面的铁门。后来我发现有一个新的管理员,我非常喜欢他。因为他总是先知先觉地为你开门,跟你微笑着挥手说hi。有一天R跟我说,他妈妈暗自觉得这个管理员很不好,因为他过于起劲地为所有的人开门,也不问这个人是谁。R对此表示保留态度,并说,那么另一个管理员,不管看见别人拿多么重的东西也不会开门,就很好么。

说实话,我一时不知道怎么来分析这三类情况。总之他们跟简的理想都有距离。第一,他们所能监视的的只有门口和电梯那几块有限的空间,对楼道内部的情况他们也一无所知。第二,他们是被雇来监视社区的,除了职业精神外,缺乏因自身利益引起的投入。第三,除了第一种管理员有点像简所说的那种社区中作为焦点人物的角色之外,其他的人与社区成员的交流都是单向的或者不情愿的。第四,在香港的大楼里,每个人偶然遇见的邻居都表现出对观察对方的冷淡(虽然内心可能是相反)。

2.我在上海的弄堂长大。弄堂本身就是一个天然的社区,这点我到很后来才意识到。希区柯克式的后窗窥探对我来说不是一种喜好,而是必然。我习惯俯在窗台上往下观看叫卖的小贩,在家门口用粤语聊天的老太太们。或者平视是对面人家吃饭,小朋友做功课,被大人骂。抬头望见的是有着种着丝瓜的阳台的人家的女人在晾晒衣服。隔壁人家只要发出略微大的声音,比如吵架,打喷嚏,打哈欠,或者摔了什么东西自然也听得一清二楚。夏天大家坐在弄堂里乘凉。有阳光的冬天我们在室外晒被子或自己晒太阳。有时候晚上会有人在弄堂里摇铃,提醒大家管好窗户,锁好门。我并不觉得弄堂是百分之百安全的,但是的确因为有一种无形的监督系统控制着整个社区,弄堂里特别有家的感觉。后来发生了一些奇怪的事情,比如有些通道被奇怪的金属栏杆挡住了,说是为了禁止小贩和拾荒者的进入。我不知道这使得弄堂更安全了否,至少如果我拿了大的东西,甚至是伞,都觉得进出很不方便。

3. 在东京的阿姨家也是在高层住宅里。因为有的是地方,楼道和大厅都非常的宽敞。但是也很少见到人。我其实最怕是一个人在电梯里遇到人。因为他们都会向我打招呼,但是对日文一知半解的我一点也不知道怎么回应,最多点头。有一次一个背书包的小孩儿跟我一起登上电梯,进来的时候跟我说了一句什么,走的时候又说了一句。但是我实在是没有办法理他!(我在想他会不会觉得这个大人非常的mean,从而再也不跟电梯里的人打招呼了~~~~。)让我最为震惊的是,在房子的每一个半层的地方,都有一个像半个篮球场那么大的空地。我开始猜测这块空地的功能:可能是为了在地震时逃生?(作孽啊~~)还是让大家可以在雨天也有一个手边的活动地方?还是让小孩可以安全的在室内游戏?不管怎么样,这种退而求其次的向内部空间寻求社区感的设计给人的印象非常深刻。

p.s.蓝莓之夜:
集体观影后,大家一致对该片表现出了不满。至于我,我不至于太激动,因为我没有太多期待。不是因为之前别人的评价,可能是因为王家卫对我的影响不足以让我气愤。在这里我不想说关于影片的太多是非,我想说的是简雅各布斯在讲街道的安全问题时恰恰提到了纽约的小餐馆或咖啡馆为顾客保留钥匙这个行为,而且非常之详细。他认为餐馆的老板之所以能够担当起这个看管钥匙的任务不仅因为这个人值得信赖,而且因为他/她不会超越他/她的职责去深入的询问钥匙背后的故事。这就是所谓陌生人的温暖。我想王家卫并不是不知道这点,回想《花样年华》和《2046》,两个故事不都发生在一个社区似的大楼中,都发生于观察陌生人后?所以,当这种旁观的观察被深入的交流打破后,不在简讨论范围内的另一种安全消失了:因为,爱情来了。

1 Kommentar:

M小鱼 hat gesagt…

哦 对哟 JACOBS是说过的。完全忘记了。
看来是要有心人才会记得